現代工業要求的廠房常是大空間、大跨度、通透的。為有效的把火災控制在較小范圍內,<<建筑設計防火規范>>要求在建筑物內劃分防火分區,并明文規定了各級防火分區的很大允許面積。現輕鋼廠房的占地面積通常較大,如中密度纖維板廠主車間的建筑面積一般都超過5000平方米,而規范允許的分區面積為3000平方米(生產類別為丙類,采取防火涂層保護后,耐火等級按三級考慮),因此應作應做防火分區的分隔。防火分區在普通民用建筑中較易實現,如在門、廳、樓梯等處采取一些技術措施,用防火墻、防火門、防火卷簾加水幕都可以較好的解決,若建筑內設有自動噴水滅火設備,每層很大允許建筑面積還可增加一倍。但若試圖把這些技術措施平移到大面積的輕鋼結構廠房,就會遇到問題。